【项目属地】
山西·大同
【项目概况】
第三方运输公司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信誉良好,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自有货物运输车30辆及以上(货物运输车指车辆类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并配备重型自卸半挂车),提供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协调和服务能力; 2、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5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业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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