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芜湖
【项目概况】
矿粉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10000吨/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参标范围内所发生的承运车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产权车辆(自有产权罐式粉状物料运输车不得低于5辆,每辆车车头车尾两份牌照算一辆车,以车头牌照为准;提供产权车辆清单表)。 3、自有产权车辆的额定载重量不低于30吨(提供承诺函),须全部符合国六及以上标准(提供车辆出厂环保信息清单)能够满足招标人生产经营需要和要求,提供的车辆必须技术性能良好,具备自行泵送物料的功能(提供能反应出具备自行泵送物料的车辆图片),符合业主货物运输要求,车辆相关运输证件合法、齐全、有效,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承保保险险种齐全、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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