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港澳航线水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主体为法人单位,开票单位与投标单位完全一致(不含投标单位子公司、分公司)。 2、投标单位必须在营业执照和水路运输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投标,不得跨经营范围投标。 3、具备水路运输许可证、港澳运输备案证明材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必须具备开具港澳出口0%税率发票条件,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4、船舶具备适航适载条件,取得港澳航线备案、船检、海事等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5、近三年本投标航线经营中留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船舶不得参与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