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佛山
【项目概况】
金融机构物件传递、配送服务,预算金额276万元/3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指金融机构票据传递或重要物件配送服务类业绩)。 3、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5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4、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申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内容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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