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西·钦州丨湖北·武汉丨福建·漳州丨广东·东莞丨湛江
【项目概况】
乙烯、乙酸乙烯酯产品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4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物流运输、仓储服务等相关业务,以证明具备开展物流服务的合法经营许可。 2、车辆与设备:自有或长期租赁(租赁期不少于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一定数量和类型的运输车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例如,需提供车辆清单,包含车辆型号、载重吨位、购置时间(或租赁期限)等信息,车辆应具备良好的车况和定期维护记录。同时,应配备必要的仓储设备,如货架、叉车、托盘等,确保货物存储和装卸的高效运作。 3、仓储设施:拥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仓储设施,提供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仓库需具备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面积不低于 平方米,且能根据货物特性进行分区存储。 4、物流网络覆盖:具备广泛的物流网络,能够覆盖招标方指定的发货地和目的地。 5、服务年限:具有至少 5 年的物流服务经验,提供成立时间证明及相关业务合同等资料,以证明企业在物流行业的稳定性和成熟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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