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电池出口货运代理服务,预算总金额15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供应商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货运资质的相关证明,能够完成招标项目所规定的工作。(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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