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摘要: |
【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
【项目概况】
二乙醇胺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拟投入运输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能够开具合法、合规、有效的运输增值税发票(税率9%),无不良经营记录。投标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需大于等于人民币50万元。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大型散装货物运输保供经验(单日保供能力不低于60吨,自有或挂靠大型散装槽罐运输车辆(挂车或半挂车等)不少于5辆,并提供自有车辆有效证明或行驶证复印件),满足招标单位24小时运输要求,确保发运按照需方要求及时、有效的进行保供。 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运输的车辆基本信息(车号、载重吨位、车辆行驶有效证件等),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必须保证所聘用运输人员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并做好相关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中标单位每月应及时支付所属车辆及挂靠车辆诸如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否则引起的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人在海螺各公司近两年内招标过程中,凡提供虚假资质或保供过程中因违约导致运输合同不能履行的运输单位,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所投用车辆须符合目的地所属地区对危化品车辆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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