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芜湖
【项目概况】
含水处理剂、含燃烧促进剂等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达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营业执照、公路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并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运输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税率为9%的运输发票)。 2、投标单位提供运输车辆不得少于5辆(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列出车辆的基本信息(车号、核载重吨位等),提供车辆有效证明或行驶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提供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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