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郑州
【项目概况】
LNG承运车辆运输服务,约15万吨/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品运输”、“燃气运输”或“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品)”等相关项目;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第2类危险货物(易燃气体)”。 2、供应商具有符合下列标准的自有车辆不少于10台(国六标准或LNG车辆),备用车辆不少于2台: 3、车辆具备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标注为“易燃气体”。 4、车辆必须购买足额的保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和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每车每事故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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