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北·十堰
【项目概况】
主机厂变速箱总成订单上线前产品的暂存保管、按主机厂要求更换包装并配送至指定地点、保管装卸工位器具、配件的临时接收暂存等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皆要求开具与投标单位抬头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本次投标所报价格皆为含税价格(标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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