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四川·成都
【项目概况】
ME11整车海外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2人,须具有丰富的 海外物流运输 经验,可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及协助问题分析,按格式文件提供实施服务团队信息表和简历表。 3、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已签合同的同类服务项目须不少于1个(同类服务指:海外路试运输服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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