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特种车辆自驾类运输业务,年度总发运量1.5万台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必要资格文件。 2、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具备专兼职安全员和交通安全管控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自开发票资质和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和垫资200万的实力。 5、具备2年以上开送类物流运输经验,如中标,在正式入场前需提供不少于50人的固定司机队伍至招标方备案,要求司机具备B2照以上合格准驾资质。 6、在长沙市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办事处(如为外省单位需承诺中标后在长沙设置办事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自主服务,不得再将项目委托给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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