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短驳配送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注册时间三年及以上,财务信誉良好; 2、投标方拥有丰富的9.6米飞翼车资源,车辆规格符合国家GB1589-2016要求,其中标段一:9.6米飞翼车自有车辆不少于5辆9.6(或协议车辆不少于10辆),标段二:4.2米平板车/飞翼车自有车辆不少于5辆(或协议车辆不少于10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提供车辆及规格清单,供招标方备查),需具备九类危险品运输资质; 3、提供近三年国内汽车行业短驳运输合作案例,并提供有效的商务合同材料不少于2例;其中参与标段一投标方需提供至少一例动力电池包短驳运输合作案例; 4、具备在杭州湾地区的业务运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补充、人员快速招聘响应的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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