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抚顺丨黑龙江·大庆
【项目概况】
石蜡产品公水集装箱联运服务项目,运量约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有效运输资质,公路运输业务,需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承运范围包含所承运货物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固体产品水路运输业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以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材料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地址。 3、投标人或其母公司下属机构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道路运输和水运联运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的验真发票(提供验真截图)等业绩证明材料。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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