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吉林·长春
【项目概况】
供应链外销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须具有为轿车生产企业或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汽车零部件物流服务2年以上的运营经验;(提供合同,合同中体现业务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与有此资质企业合作的合同(合同中体现业务内容); 4、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国际段运输能力(无船承运业务备案)或与有此资质企业合作的合同(合同中体现业务内容); 5、投标人须具备相关出口口岸及海外清关操作的服务能力(合同中体现业务内容)或与有此资质企业合作的合同(合同中体现业务内容); 6、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国外仓储服务并配送至主机厂及其供应商的运输服务能力(合同中体现业务内容)或与有此资质企业合作的合同(合同中体现业务内容)。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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