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商品车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审计报告或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自2022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公告发布日前1天,供应商具有至少1个年度整车运输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结算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运输量不低于3万辆的合同/框架协议,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结算证明、运输量证明等); 4、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含该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自营轿运车(符合GB1589-2016整车运输车辆)运力≥100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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