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杭州
【项目概况】
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固体化工产品(非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服务,年入库量6.4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需要在项目实施所在地地级或市级范围内可提供能存储固体化工产品的室内库,仓储库必须防晒、防潮、防污染;库房周边交通便利,便于产品出入通行。投标人自有库房的,须提供权属证明清晰扫描件。投标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库房的,须提供投标人与合作方签订的库房租赁(服务)合同及合作方的相关有效资质证照清晰扫描件,且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内有效(如果仅提供一年合同,须提供承诺合同到期后可续约至2028年12月31日)。 3、投标人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资质的承运商签署的承运委托合同,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合同(包括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无需短驳的,须承诺库房为站台库无需短驳运输(提供承诺函)。不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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