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北·石家庄
【项目概况】
邮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税率为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优先使用自有车辆运邮(自有车辆:车辆所有人为本公司、分公司),其中 1 标段提供至少 5 部 1.5 吨车型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容积不得低于 15m3),2 标段、4 标段提供至少 5 部 12 吨车型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容积不得低于 55m3),3 标段提供至少 5 部 8吨车型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容积不得低于 45m3);5 标段 不做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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