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新疆·乌鲁木齐|广东
【项目概况】
化妆品类、医疗器械类2C仓配一体化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专用车辆,标段二须提供专用冷藏车辆(自有车辆优先,合作车辆须提供合作证明),需有济南到广东和济南到新疆的调货合作车辆,无重大安全事故、司法纠纷或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是专业的仓储物流企业,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属于同一集团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如开标阶段发现此行为,皆做无效投标处理,具有股权关系的投标单位,只保留一家投标资格。具有三年以上化妆品/快消品行业仓配服务经验,熟悉化妆品效期管理、批次追踪等特殊要求,标段一、需提供一份化妆品行业近一年单一客户3000万(一年内累计额)以上合作证明,标段二需提供一份医药、医疗器械行业近一年单一客户300万(一年内累计额)以上合作证明以上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合同或者结算单,须有金额)。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开具物流运输9%和仓储服务6%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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