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滁州|湖北·孝感
【项目概况】
包装盐产品集装箱水陆联运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承运公司承运,须提供与第三方承运公司所签的运输保障合同或双方签订的承诺书以及第三方承运公司的营业执照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双方公章) 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截止日须提供2份集装箱水陆联运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中须体现运输方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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