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中国大陆境内槽罐车及液袋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s://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核实经营范围涵盖普通货运或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自有运输槽罐车辆不少于5台(一个牵引头加一个罐车为一台车),所提供车辆证明资料不限于行驶证或营运证等证明文件,车辆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必须一致。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执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多个合同累计执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油品或液体化学品运输服务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