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韶关
【项目概况】
初烤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预算金额33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及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具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或普通货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