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南京丨张家港
【项目概况】
第三季度铜精矿内河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63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颁发的 AAA 级(或同等级行业协会颁发的)或以上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二份内河散货运输服务合同(应附合同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提供3条及以上内河船舶资料,船舶要求: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证书内容完备无缺失);运载吨位 5000 吨及以上(应具备整体雨布封仓条件);船舱完好无损;船龄 15 年以内(提供船舶主要项目、国籍证书、营运证及船舶整体、舱室照片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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