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北·石家庄
【项目概况】
烟草物资仓储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稳定的库房使用权,库房面积不小于3.2万平方米(要求库房位于同一地点或同一园区,集中存储),须提供自有库房的产权证明文件(或提供租赁库房的租赁合同(剩余租期不少于3年)、产权证明文件和产权人同意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文件); 4、库房符合丙类仓库防火设计规范要求,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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