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青岛
【项目概况】
医药三方配送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公司营业执照)。 2、自有车辆车龄在60月内,最少不能少于3辆;所有车辆必须为厢式货车;车辆均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非三超车辆,符合运输服务要求。(须提供自有证明) 3、供应商应当自 2022 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至少 1个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授权的有效人员,具有 1 年及以上物流配送管理工作经验,并提供投标人授权书及工作经验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给招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年检合格,且已购买车辆运输险,并提供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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