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宿迁
【项目概况】
便利店商品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项下的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仓储服务等内容,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资质,且自有车辆数不少于100辆(含子、分公司),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资质有效复印件以及所有车辆行驶证等详细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承诺因业务发展需要可提供能配送冷藏或冷冻食品的冷藏车车辆资源(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投标人(含子、分公司)必须已在江苏省内设立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丙二类月台型仓库(已配置基础仓储设备设施),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自有或租赁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动产产权证、租赁合同、仓库实景图等); 5、投标人(含子、分公司)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备江苏省境内快销品连锁店仓储或物流服务业绩(合作期不得低于2年),投标文件中必须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互联网网络平台企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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