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丨上海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韩国海运集装箱出口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备NVOCC无船承运人资质或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证明; 3、投标人应具备批量汽车KD海运集装箱出口经验,并提供至少一份近两年与船公司或主机厂的年度合同,年用箱量达到2000箱及以上; 4、投标人具备上海/宁波港集装箱码头操作与专业出口报关能力,自有或合作报关单位应具备海关AEO高级认证;提供至少一例近两年的合作证明材料; 5、报名含国内运输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国内集装箱运输能力,提供至少一例近两年的合作证明材料; 6、报名危险品标段的,投标人或其合作方应具备危险品处理能力,提供至少一例近两年的合作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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