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宿迁
【项目概况】
玻璃产品运输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物流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2、投标方应具备运输风险防范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拥有货物丢失,损害等相关保险,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一切损失。 3、投标方自有或可控车辆可以满足承运需求,需购买货物运输险(保额≥货值),要与雇佣派遣的司机签订劳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为雇佣派遣司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险种。 4、在“信用中国”查询中投标人不得有企业经营违法行为、黑名单失信或者被执行人。 5、投标方需达到24小时车辆随时调遣,部分线路需要多点配送及办事处至客户园区之间货物周转、货转、一地多卸等服务,承运服务线路严禁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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