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市内及跨省危化品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至少包括第二类(易燃气体)、第二类(非易燃无毒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第五类(氧化性物质)、第六类(毒性物质)、第八类(腐蚀性物质(强腐蚀性))、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不少于【1】份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危化品运输类项目】)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身签订的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万】且与本次招标范围类似的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为框架合同且未体现合同金额,投标人则须一并提供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和双方盖章页。否则将按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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