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金华
【项目概况】
港内短驳运输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60万元/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应具有各项相关手续、保险等,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能力;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