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省内透析液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提供已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公章的授权文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税率为9%的货物运输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拥有运输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及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可无偿向招标人开放相关查询、数据下载、系统对接权限(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企业自有厢式货车不少于10台(提供机动车行驶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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