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西·南宁
【项目概况】
成品油运输服务,预计运量5万吨,预算金额5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成品油运输服务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纳税人认定书,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应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2、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竞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月份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视为全部提供】。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个部门《关于在采购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