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合肥
【项目概况】
结构件、模具、发动机、车架、门架总成件,箱桥、机罩及转运架等运输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运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从事货物运输服务。 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运输的自有车辆和社会合作车辆数至少5辆(车辆长度为6-8米,载重量在10吨及以上),且承运车辆证照及保险均齐全,保险能够担负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货物丢失损毁等风险(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有效的行驶证及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租用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和租赁协议及租用车辆有效的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车辆所缴纳的保险至少包含交强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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