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陕西·延安
【项目概况】
液化石油气及民用液化石油气(醚后碳四)调运,约11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化品运输营运资质须含2类1项);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且达标等级达到三级或以上。 5、投入本项自有车辆不少于8辆同类车辆(指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罐式半挂车)(提供拟投入车辆道路运输证(含2类1项)和车辆行驶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车辆具有商业保险(提供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罐式半挂车商业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罐式半挂车年限在5年以内(初始登记日期至今)(提供车辆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罐体充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含液化气或液化石油气)(提供具有质检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罐体检验报告,其中的充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若新车提供车辆罐体出厂检验书和出厂检验数据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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