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丨上海
【项目概况】
药品国际货运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须具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并具有承接危险品及危险化学品业务的能力; 3、须具有货物运输中处理突发事件的服务协调能力,并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条件; 4、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出口物流营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增值税发票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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