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合肥|上海|浙江·宁波|重庆
【项目概况】
集装箱进出口货运代理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成立时间至少3年以上,注册资金要求为500万元(含)以上且资信良好,拥有丰富的报关、物流工作经验,熟悉进出口食品集装箱业务操作; 2、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或交通部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资格证明书》等资质证明。 3、具备抗风险能力,对货物(含外包装物)上船前所负责的国内内陆运输、仓储进行投保,并承担在储运过程中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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