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四川·宜宾|安徽·芜湖|辽宁·大连
【项目概况】
集货物流水路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最近两年第三方审计报告(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要求连续两年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若无审计报告视情况接收企业自身财务报表及提供财报真实性说明; 3、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上,服务不低于2家公司以上水运业务,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