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贵州·贵阳
【项目概况】
燃气工程物资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且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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