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丨浙江·义乌丨四川·成都丨陕西·西安丨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汽车备件出口货运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备NVOCC无船承运人资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质(匹配所投标段的业务需求); 3、投标人应具备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证明; 4、投标人应具备汽车行业近两年类似项目出口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与船司/航司的长期合作证明(匹配所投标段的业务需求); 6、投标人自有或合作报关行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应具备汽车零部件出口报关制单、审单的能力; 7、投标人应具备国际危险品运输经验及出具危险品鉴定报告的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具备各个港口或者中欧铁路站等的订舱、提箱、进港、报关、出运、物流跟踪等国内段货运出口代理能力; 9、投标人应具备CIQ商检服务能力;具备多票合并报关能力(空运及海运);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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